询价采购公告

2022年9月7日,我单位中标了“建德市杨村桥镇岭源村地热勘查” 项目,中标金额587万元。9月30日,与杭州青丰矿业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同,就双方责任义务进行明确。

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拟就该项目钻井等相关工作进行询价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预算及安排

地热钻井深度初步确定为2300米。招标控制价分为两种情况:(1)在成功打出符合浙江省办理地热采矿权的地热水的情况下,招标控制单价为1700/米以内;(2)在钻井结果达不到浙江省办理地热采矿权的情况下,中标控制单价为1500/米以内。

资金类型为自有资金。

二、招标工作内容概况

1)完成2300m地热井的施工和成井工作。地热探采结合井为“三开”施工,即φ445mm→φ311mm→φ216mm,开孔孔径不小于φ445mm,终孔孔径不小于φ216mm。一开用φ445mmz钻头,打穿第四系,下入φ400mm表层套管,用高标号水泥固井;二开用φ311钻头,钻至400米深度,进行系列物探测井后,下午φ244mm技术套管,采用高标号水泥固井,侯凝72h;三开用φ216mm钻头,钻至设计深度,裸眼成井。

2)完成机台建设(泥浆池、泥浆循环沟建造及设备基础浇筑)、钻井、下管、固井、录井、测井作业、洗井、抽水试验、水质化验(2个样)及钻井所需的材料;测井项目应包括:视电阻率测井、放射性测井、声波测井、井径测井、井温测井、井斜、密度、自然电位、磁化率、流量等。洗井应开展空压机强化洗井和酸化洗井。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四、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32月17日至20232月23

招标文件获取:有意向参与单位请与项目联系人(八)主动联系,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2月26日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8号天风商厦5楼,逾期不再受理。

五、开标地点、方式、时间

开标地点: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会议室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20232月26日,上午9:00

六、中标原则

以报价最低者中标,报价为合同价(附件1)。

七、工程结算

项目实行包干总价。

八、联系人

刘永,电话:18605816535

特此公告

 

附件:1.项目竞标报价函

2.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附件1

建德市杨村桥镇岭源村地热勘查钻井报价表

项目名称

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报价(元/米)

建德市杨村桥镇岭源村地热勘查钻井

在成功打出符合浙江省办理地热采矿权的地热水的情况下

 

在钻井结果达不到浙江省办理地热采矿权的情况下

 

报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招标采购(合作)等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二、决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决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决不发生损害贵方合法权益等行为,决不从事有其他妨碍正常交易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决不违规获取贵方保密商业活动涉及的所有相关信息,决不与贵方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等,下同)合谋进行弄虚作假、串通招标等违规活动。

四、决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赠送或馈赠礼金(现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购物卡等,决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报销或支付任何应由其个人自负的各种费用、免费提供劳务等,绝不与贵方工作人员从事商业活动相关的物资买卖及中介活动等。

五、决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和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度假、旅游、娱乐等活动。

六、决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七、决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八、决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

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

十一、我方承诺未被国家机关列入执行行贿人“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发现贵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承诺书行为或行为倾向的,将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同时积极配合贵方进行调查(贵方联系电话:18357110523,联系人:蔡良师)。

十三、本承诺书构成我方与贵方之间进行的所有商业活动所签订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不因相关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

 

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本承诺,贵方有权采取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终止合作、追究相关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等措施;给贵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经济损失的,我方无条件同意解除、终止双方进行的任何商业活动(如,已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签订合同的,终止执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无条件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贵方供应商黑名单。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贵方和我方各持一份。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注册地址: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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