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局(集团)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7日至6月15日,局(集团)党委第二巡察组对浙江院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10日,局(集团)党委巡察组向浙江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局(集团)党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抓实主体责任,把落实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院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抓紧、抓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委书记刘礼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成、党委副书记邢玉玲任副组长,其他班子、高管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人为党委副书记邢玉玲,成员由管理部门负责人、在职支部书记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促等工作。党委书记扎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各项任务,采取措施推动巡察整改往深里走,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
(二)坚决落实整改。经认真研究、逐步完善,形成了院党委《关于局(集团)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逐项列清单、定措施、设时限,做到整改任务一项不漏、责任要求到岗到人,确保整改措施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各责任领导主动认领问题,要求分管的部门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各责任部门认真对照责任分工,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个、认定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三)强化教育警示。院党委对存在的问题不护短、不遮丑,坚持整改问题与教育干部相结合,采取谈心谈话、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推动各相关部门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要求在今后工作中坚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建立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作为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各项制度。对院所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拟完善或修订的制度,全部进行修订完善并提交党委会进行研究审议,通过后下发实施。切实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补齐工作中的短板,实现整改工作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方面未能走深走实方面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方面不够深入
问题1:在政治理论学习过程中,融会贯通不到位,特别是党委“第一议题”学习与单位实际相结合不够深入,尤其在聚焦主责主业、企业改革、管理提升等方面思考研究提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举措较少,尚未建立健全学习成果的跟踪问效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修订浙江院“第一议题”制度(《浙江院党委关于修订“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浙化勘党发〔2024〕14号))并严格执行;二是结合单位实际每次会前学习研讨主题,下发相关学习材料,要求参会人员认真撰写学习心得,加强学习研讨,党群部门及时汇总,形成学习档案;三是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台账及研讨措施台账,定期通报措施落实情况,每季度总结学习成果。
2. 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仍有差距
问题2:聚焦主责主业积极培育核心产业力度有待加强,2022年,地质勘查业务板块利润率17.97%,经营收入占比12.85%,利润总额占比36.69%,2023年,该业务板块利润率9.99%,同比2022年降幅较大,经营收入占比14.34%,利润总额占比29.30%,同比2022年,在经营收入占比增加的情况下利润总额占比反而降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院财务和经营管理部门认真分析地质勘查业务板块利润率下滑原因,主要原因为生产经营部门现金流意识不强及受地方财政紧张等大环境因素;二是进一步加强产业部门现金流管控,建立完善地质主业部门月度成本账及现金流量管控,针对超成本支出及时约谈责任部门,同时利用商云管理系统,动态管理项目收支情况,确保项目利润;三是严格按照局(集团)《项目管理指导书》落实项目成本管控,明确地质业务立项时,项目成本预算(不含人工工资)比例不超过60%。
问题3:现有商业合作项目专业技术人员投入不足,围绕项目开展成矿理论研究不够深入,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针对专业技术人员投入不足的问题,院人事部门持续加强人才引进,10月底11月初,分别参与武汉十校招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园招聘、浙江理工大学校园招聘,收到简历136份,组织面试已成功签订三方协议5份,进一步充实专业力量;二是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找矿专业培训选拔,引领全体员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山东省地矿局第六地质大队全体地质工作者重要回信精神及自然资源部相关工作部署文件,推荐3名专业技术骨干参加浙江省地质调查员(地质找矿方向)技能比武,取得全省第八、非属地化地勘单位第一名的成绩;三是依托找矿项目,开展成果理论研究讨论,加强浙西北热液型萤石矿勘查,并在临安、龙泉及天台等多个老矿山深部和边部勘查过程中发现了萤石矿产资源,预计将提交3-4个中型及以上规模的矿床。
问题4:全面预算编制不科学,主要指标预算数与执行数偏差较大,未能发挥全面预算工作的目标牵引作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预算与执行偏差较大,主要原因为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不重视及市场因素考虑周全引起,院财务部组织专题预算编制会议,细化各类预算指标,要求部门进一步研判形势,结合实际汇总预算数据,并结合2024年度经营情况明确2025年各项经营指标,目前已完成预算编制工作并上报。
问题5:《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未及时修订,现有制度与局(集团)“一利五率”考核体系匹配度不高,经理层业绩考核指标结合单位实际和领导分工设定不够科学,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健全,未能适应企业高质量发展实际需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经营管理部门结合本年度单位“孵化”体系建设工作,修订单位《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与局(集团)“一利五率”指标协调统一;二是结合领导分工和分管部门,细化制定经理层考核指标,按照分管部门经营业绩考核合理确定指标,并开展经理层提质扩面工作,与生产经营部门正副职、管理部门正副职按照经营指标和管理职能分别签订责任书。
3. 深化企业改革力度不够
问题6:聚焦主责主业积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改革力度不够,生产经营部门之间业务板块有部分重叠,单位内部存在同质业务竞争现象,专业化整合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各生产经营单位大致市场区域,建立业务交流群,群内通报跟踪项目情况,避免出现同质竞争;二是开发信息化系统项目立项模块,设置立项项目相似度提醒,避免出现重复投标等现象。
问题7:院级公司经理层配置不健全,职工薪酬未有效拉开差距,依然存在“大锅饭”现象,院级公司的企业化平台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部分整改。一是《院职工薪酬管理办法》已于年初职代会通过,7月开始试运行一个季度,通过试运行,进一步针对性完善,10月开始正式实行,目前管理部门薪酬已适当拉开差距,绩效薪酬调整系数范围在0.9-1.2之间,逐渐打破“大锅饭”现象,职工积极性显著提升。二是院级公司经理层配置不健全,主要为单位经理层成员工作调整因素,院党委将努力加强干部培养,争取尽早完善经院级公司经理层。
问题8:浙江化工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公司临平分公司自2023年9月无经营活动后,在前期业务全部完成、工程款全部收讫且已无继续存在必要的情况下,目前仍未办理注销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院组织财务和经营管理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发现工勘公司存在其他未及时办理注销的分公司,要求提高认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10月中旬,完成了临平分公司和拱墅分公司的注销工作。
4. 全面风险合规管控有待强化
问题9:“两金”余额居高不下,2020年-2023年,应收账款规模从5847万增至13182万元,年平均增幅22.54%,高于当期经营收入年平均增幅11.63%,对日常生产经营资金所需形成较大压力;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年平均增幅17.18%,回收潜在风险增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对于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问题,财务部门梳理建立应收账款台账,明确责任人及责任部门;二是分管领导召开应收账款专题会议,落实账款回收事宜,工勘及基础公司落实清收专人,每半月汇报账款回收情况,院属生产经营部门由经营管理部门每月通报项目回款情况,增强职工“现金为王”意识;三是强化开票管理,明确新开票工程款回收时效,控制应收账款增幅。
问题10:项目全流程管控存在缺失环节,部分项目未见项目经理责任书、项目经理任命文件、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等文件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项目管理人员,集中学习局(集团)《项目管理指导书》;二是结合单位实际,修订完善院《项目管理指导书》,进一步梳理全院在建重点项目,已完成项目经理责任书、项目经理任命文件、项目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及备案工作;三是将项目全流程管理纳入信息化系统,实施线上审批,建立审批流程,将项目经理责任书等文件纳入审核环节。
问题11:部分项目招标采购工作不严谨,基础公司杭州余杭南湖塑料制品厂厂房提升改造项目在劳务公开采购过程中,评标报告中确定的中标人的候选人排序写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组织招标采购专题培训会议,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并对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提出了严肃批评,按要求重新编制了评标报告;二是调整采购审批流程,增加了多级审核,基础公司二级审核后上报院里,院三级审核后报中煤监管系统,防止此类时间再次发生。
问题12:国有资产产权人名称变更未落实到位,闲林基地的土地和房产登记人仍为浙江院原名称浙江省化工地质大队。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未完成整改。土地证未更名事宜,院后勤部门已多次到地方部门咨询,主要是原土地证年数较长,相关测绘资料缺失,重新测绘存在界址不明,面积可能缩小等因素,浙江院将积极协调沟通,争取早日完成变更。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方面力度不够方面
5.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够扎实
问题13: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中依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党员思想教育缺乏主动性和针对性、党员发展程序把关不严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一是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二是持续做好党员思想教育,加强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职工谈心谈话,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教育;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宣讲活动,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在支部讲专题党课,确保把党的政治理论结合实际讲深讲透。三是组织党务干部,开展党务工作业务培训,发放《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对党员发展程序进行了重点讲解,党群部门制定了中化浙江院发展党员模版,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党员发展审批程序;同时对2020年以来发展党员档案进行了梳理排查,不规范的及时补充完善。
问题14:在部署业务工作时,党建要求提得不够透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没有完全有效传递到“神经末梢”,2021年与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一致,未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日常工作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提醒谈话不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认真对照学习《局(集团)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清单》,结合单位实际和岗位职责,修订完善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与全院中层以上干部签订;二是加强廉洁谈话提醒,5月23日,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成以“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从严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为主题为我院党员干部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5月24日,为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专题解读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问题15:对照局(集团)党委印发的《关于落实〈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党委关于推进大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推进落实大监督体系有效运行的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健全,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上还存在不到位的问题,建立的记录台账不规范,记录事项内容相对比较简单。
整改情况:1.修订完善单位大监督体系,着力推进大监督体系建设,推动职能部门发挥本职监督作用,加强对违投资经营的监督,着力开展监督的再监督;针对单位生产经营中发现的问题及苗头性问题,及时出台相应制度;不断细化单位重大事项干预制度条款内容,建立负面清单、列举不记录不报告受追究的情形,规范各类相关台账建立和登记内容,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2.充分利用主题教育、纪律规矩教育月、纪检干部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成果,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常态化推动“学理论、学政策、学业务”活动,确保纪检工作人员综合履职能力不断提高;强化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刚”性执行力度,震慑防范违规插手干预行为。
6.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不够深入
问题16:纪委对同级日常监督不够深入,未能定期牵头组织对班子成员差旅业务招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没有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领导干部及其亲属从业行为,以及同下级“一把手”谈话等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建立谈话台账,发挥“监督再监督”作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谈话中涉及需要整改的事项进行跟踪、落实;由党群工作部牵头,每季度组织对班子成员差旅业务招待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定期向院党委汇报。
问题17:对经营项目全周期式监督还不够到位, 只注重对项目现场的监督检查,对于项目前期获取、立项和投标等相关重点环节,没有协同各职能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监督。
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制度,加强纪检、审计、财务、法务风控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对重点经营项目全同周期监督检查,构建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面的协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2.以党群工作部(纪律监督)牵头,从监督流程把控角度出发,联合开展经常性检查,进一步细化明确履行项目监督中各环节职能、衔接、配合等事项,建立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定期修订工作机制,同时统筹建立项目监督员人才库。
问题18:开展送纪律下项目覆盖面不够广,去重大项目多,监督力度不平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按照院纪委《关于2024年度施工项目廉洁风险防控的工作计划》安排,进一步贯彻落实施工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巩固“项目管理深化行动”成果,强化项目“全覆盖、全链条”监督工作。二是建立“送纪律下基层”清单式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到每半年每个项目“送纪律”一次。
问题19:对各级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还存在空白点,没有建立健全配套的具体方法流程、工作措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下发了《家庭助廉倡议书》、与中层干部家属签订《家庭助廉责任书》,引导发挥“廉内助”作用。二是建立信息员队伍,聘请职工代表、退休老同志为信息员,强化信息收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三是健全个人廉洁档案,对住户、配偶和子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核实,归入本人廉政档案。
问题20:廉洁档案建设不够规范,未做到一人一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院党群工作部重新梳理管理人员廉洁档案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将相关个人廉洁资料归档管理,实现一人一档管理。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仍存不足方面
7. 党委会召开程序不够严谨,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不规范
问题21:个别“三重一大”议题通过线上征求党委班子成员意见并执行,党委会后补审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组织会议记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委会召开形式,确需通过线上会议研究讨论,及时做好发言记录,会后由参会人员补充签字。
问题22:党委会会议无书面议题清单,党委会会议纪要对党委会审定议题和前置审议议题未能有序进行分类说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组织会议专题学习局(集团)“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单位“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党委会书面议题清单,每次会议前下发议题清单,按照要求区分党委前置审议议题和审定议题事项。
问题23:党委会参会人员未在会议记录尾页履行签字程序,存在党委会会议纪要将非党委成员列为参会人员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整整改。对于未履行签字程序等进行补签,责令党群工作部们严格会议要求,会议结束第一时间呈报参会人员签字确认记录准确性,同时规范会议纪要,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8.“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
问题24:党委与其他治理主体关系边界不够清晰,未能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生产经营事项清单,存在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工会积极分子事项的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整整改。进一步厘清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界限,对照局(集团)“三重一大”制度,修订了院“三重一大”制度等会议制度,及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生产经营事项清单。
9.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问题25:近三年未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党委2021年只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2年未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没有听取相关汇报工作,党建责任制未能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整整改。一是修订院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明确支部述职评议考核事项,召开支部书记会议,传达学习了考核办法;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相关汇报,并形成材料归档。
问题26:班子成员执行谈心谈话制度不够全面,与中层干部谈的多,与一线职工谈的少。
整改情况:已完整整改。一是修订了单位谈心谈话制度和基层联系点制度,明确将于一线职工谈心谈话纳入重点工作,每季度分管领导与一线职工谈话不少于3次;二是丰富谈话形式,结合项目慰问、质量及安全检查等工作,与一线职工开展谈心谈话,了解职工思想动态。
10. 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问题27:党委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够规范,近三年民主生活会材料未按要求整理归档。
整改情况:已完整整改。组织党群部门工作人员和党务干部,学习“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对2020年以来的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按要求进行了归档。
问题28:党员较多的支部未划分党小组,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整整改。一是党群部认真梳理各支部党员情况,按照组织程序和要求,将部分工勘支部内部基础公司党员调出,设立基础公司党支部;二是结合实际将工勘党支部按部门划分成两个党小组。
问题29:部分支部没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支部手册记录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院党群部按照要求全面排查支部近几年支部工作手册,针对问题集中反馈,要求各支部完善手册;二是明确每季度开展一次《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规范性检查,针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及总结等记录重点检查,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问题30:支部组织生活不严格,个别支部记录中对“组织生活会”的表述写成“民主生活会”,没有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并评定等级,支委没有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整整改。一是党群工作部组织会议开展培训,针对党员年度民主评议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培训,要求修正相关表述,补充支委对照检查材料,汇同民主评议表等材料按支部做好归档;二是明确党委领导班子监督提醒责任,在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同时对支部该项工作给予指导。
问题31: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入党志愿书等相关材料填写不完整、不严谨,党员发展纪实缺少支部请示、党委审批等材料,部分正式党员入党志愿书等相关材料未移交组织部门。
整改情况:已完整整改。一是组织召开发展党员专题培训,落实发展党员标准化工作,确保党员发展严肃、规范,入党材料完整、齐全;二是全面梳理近三年党员发展档案,对照党员发展纪实制定档案清单,对照清单逐条梳理,补充完善,并统一购置党员发展档案盒,党员发展档案及时归档到党群工作部,相关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11. 选人用人程序不够严格
问题32: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记录过于简单,且部分内容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表》中的填写内容对应不一致,2021年和2022年提拔的中层干部纪实材料中缺少支部鉴定材料。
整改情况:已完整整改。一是全面梳理近年中层干部纪实材料缺失项,针对2021年和2022年度提拔的干部补充完善支部鉴定材料;二是制定中层干部提拔材料清单和干部提拔流程指南,严格遵照执行,增加档案多级审核,人事专员档案整理完成报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报分管领导审核,确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问题33:鼓励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中层竞聘的成效不明显,2023年报名参与中层干部换届岗位竞聘的员工和岗位比例基本为1:1。
整改情况:已完整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鼓励职工积极参与中层干部竞聘;二是丰富挂职锻炼形式,鼓励干部职工到兄弟单位和地方政府挂职锻炼,制定出台了当地方挂职锻炼人员工资成本院部承担等相关政策,从多个方面加强人才培养。
12. 人才培养机制存在不足
问题34:学习贯彻落实局(集团)选人用人相关制度不到位,对局(集团)党委印发的《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实施办法》等组织人事重点文件未进行专题学习研讨。
整改情况:已完整整改。组织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关于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实施办法》,研究部署相关措施。9月底报名推荐1名年轻干部和2名年轻职工到局(集团)挂职锻炼。同时梳理上级下发相关制度文件,形成制度目录,定期组织会议传达学习。
问题35:人才培养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没有参照局(集团)有关制度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轻干部选拔具体细则、技术人才晋升等制度。
整改情况:已完整整改。组织认真学习了局(集团)人才培养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了院《年轻干部选拔实施细则》《技术人才晋升办法》等制度,同时在院《“孵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中对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做了详细具体的安排。
(四)落实巡视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其他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方面,个别问题未能完全整改到位,形成的整改成果发挥不够充分方面
13. 部分问题未能完全整改到位
问题36:上次巡察反馈的以开票收款确认经营收入,未严格按照完工百分比及权责发生制要求结转收入支出问题,仅在2024年基础公司项目核算中进行了部分整改。
整改情况:已完整整改。2024年度开始,院财务部门对以前年度延续项目按照未来适用法进行了全面调整。
问题37:审计中发现的老院部土地使用证所有权人名称变更问题,目前仍未能完成变更手续。
整改情况:取得阶段性成果,未完成整改。土地证未更名事宜,院后勤部门已多次到地方部门咨询,主要是原土地证年数较长,相关测绘资料缺失,重新测绘存在界址不明,面积可能缩小等因素,浙江院将积极协调沟通,争取早日完成变更。
14. 巩固运用整改成果力度不
问题38:对于上次巡察反馈的有关问题,尤其是政治理论学习、基层党建、执行谈心谈话制度、廉洁档案管理等方面形成的整改成果,巩固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制定修订了“第一议题”、谈心谈话、基层联系点、支部党建责任制考核等相关制度,形成党建制度汇编。二是落实巡察整改监督,纪委建立巡察监督台账,按月更新整改进展,持续跟踪督导整改。
问题39:持续运用和发挥整改成果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健全,监督持续运用整改成果的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制定完善巡察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明确每半年开展一次巡察整改“回头看”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措施及要求
通过全面整改,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需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浙江院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持续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院党委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从思想上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对巡察整改工作紧盯不放、紧抓不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
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推动生产经营高质量发展。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紧紧围绕新时期党的建设工作总要求,扎实走好党的组织路线。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聚焦主责主业,准确、全面、完整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科技创新,推动各产业板块加快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建章立制,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举一反三,深刻总结,对于巡察指出的问题,既解决具体问题,更注重找准体制机制等深层次上的“病根症结”,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从防范未然的制度层面上堵住漏洞。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控,以刚性约束保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防止类似性、重复性问题发生。
四是转化整改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着力将巡察整改与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融会贯通起来一体推进。领导班子要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职责分工确定调研课题,对相关问题进行“解剖麻雀”。各部门及全体党员要坚持边学习、边整改、边检视,进一步摸清工作中的短板和阻碍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思路,推动单位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571-87080028;
邮政信箱:杭州市上城区延安南路8号天风商厦5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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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地质矿山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党委
2025年3月11日